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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規定請貴校轉知所屬教師,如欲申請103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該市服務者應審慎考慮

轉知「臺南市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第六點第二項第三款規定乙節,詳如說明,請貴校轉知所屬教師,如欲申請103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該市服務者應審慎考慮,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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