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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函示有意介聘至臺中市之國中專任輔導教師倘經成功調入屆時將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該市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請 貴校欲參加介聘之專任輔導教師審慎選填志願

主旨:轉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函示有意介聘至臺中市之國中專任輔導教師,倘經成功調入,屆時將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該市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請 貴校欲參加介聘之專任輔導教師審慎選填志願,請 查照。
說明: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3年4月16日中市教中字第103002
9249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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