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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第39條、第55條,及「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施行細則」第14條、第27條、第32條,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及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第8條、第14條

教育部修正「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第39條、第55條,及「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施行細則」第14條、第27條、第32條暨「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及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第8條、第14條,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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