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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參加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教師申請他縣市服務作業至雲林縣之教師相關事宜,詳如說明,教師周知,審慎考慮介聘意願

主旨:有關參加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教師申請他縣市服務作業至雲林縣之教師相關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雲林縣政府104年4月22日府教學二字第1040058269號
函辦理。
二、該縣於104年3月27日訂定發布雲林縣立國民中小學整併辦
法,並自發布日施行,部分學校將面臨整併之情形,倘成
功介聘至該縣學校之教師,因減班或整併至有超額情形,
將由雲林縣政府優先辦理超額介聘,教師不得拒絕。
三、另經介聘至該縣之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
申請轉任該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
四、雲林縣古坑鄉山峰國小及褒忠鄉潮厝國小為華德福實驗計
畫學校,教育方式與課程安排及學期規劃與一般公立學校
不同,歡迎有意投身華德福教育與人智學領域工作之教師
申請介聘。
五、請貴校轉知學校教師周知,審慎考慮介聘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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