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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現職教師補救教學增能研習」實施計畫

說明:
一、依據本縣104年度辦理「補救教學實施方案-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參加人員:
(一)具下列資格之一且尚未接受八小時補救教學師資研習課程者。
1、現職國民中學教師(含具教師證之代理教師)。
2、退休教師擔任補救教學教學人員者。
(二)具下列資格之一擔任補救教學教學人員且尚未接受十八小時補救教學師資研習課程者。
1、儲備教師:指具中等學校教師資格之儲備教師。
2、未具教師證之代理教師。
3、大學生:指大學三年級以上(含研究所)在學學生且具下列條件之一者:
(1)具有國語文、數學、英語三學科教學知能者。
(2)受有師資培育或特殊教育訓練者。
(3)具相關科系或補救教學經驗者。
4、社會人士:指大專以上相關科系畢業之社會人士。
5、身心障礙班(含疑似身心障礙學生)教學人員資格:
(1)特殊教育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
(2)修畢特殊教育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
(三)各校協助弱勢學生學習之義工及對本研習議題有興趣者,得自由報名。
三、研習日期與時間:104年10月21日(星期三)上午8:30-16:30。
四、研習地點: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
(一)上午場:第一研習室。
(二)下午場:
1、第三研習室(1樓,非國英數教師)
2、第一電腦教室(3樓,國文科教材教法)
3、第二電腦教室(3樓,數學科教材教法)
4、第六研習室(4樓,英語科教材教法)
五、研習報名:請逕至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
六、辦理本研習之工作人員及參加研習之現職教師,本府核予公假(差)登記。
七、本案聯絡人:寶山國中沈若婕主任,聯絡電話:5202104分機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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