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度星光快閃活動
主旨:為配合教育部美感教育中長程計畫(第一期五年計畫103
年至107年),本縣規劃105年度星光快閃活動乙案,請參
閱實施計畫申請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105年度星光快閃活動實施計畫活動辦理。
二、旨揭計畫目的在於鼓勵學生透過創意表演方式,勇敢在眾
人面前展現自我,激發學生自信快樂及多元學習成效。
三、補助對象:新竹縣各公立高級中學、國民中小學共10所。
四、計畫期程:105年3月20日至105年7月31日。
五、活動內容:星光快閃活動以團體的方式進行5至10分鐘,
形式不拘之動態展演活動。
(一)音樂類 : 歌唱(獨唱、重唱、合唱)、樂器演奏(含國樂
、西樂獨奏、重奏、小型樂團等。
(二)表演藝術類 : 戲劇(傳統、現代、偶戲、行動戲)、肢
體表演、舞蹈(街舞、古典、現代)等。
(三)其他類 : 魔術、雜耍、武術、傳統技藝、相聲、RAP等
六、活動地點︰由各校自訂(須為安全活動範圍),以本縣較多
民眾聚集點為佳,如高鐵站、台鐵站、老街、公園等公開
場合表演。
七、活動時間:假日、戶外教學日、暑假……。
八、補助項目:經費支應本活動交通、便當、材料(道具)及
學生平安保險外不重覆項目之保險。
九、補助原則:
(一)學生10人以下補助3,000元。
(二)學生11至20人補助5,000元。
(三)學生21至30人補助6,000元。
(四)學生31人以上補助8,000元。
十、申請及審查作業:
(一)申請期間:105年2月15日起至3月4日前止,額滿截止。
(二)活動期間:105年3月20日起至7月31日止。
(三)請備函並檢附申請計畫及經費概算表(如附件一)乙份報
送至本府。
(四)計畫應載內容:計畫名稱、依據、目的、辦理單位、實
施時間、地點、實施方式及其他注意事項等。
(五)經計畫審查後,公告旨揭計畫參與學校及演出時間。
(六)計畫電子檔請寄hs35383538@gmail.com
(七)本計畫連絡人社教科蔡主任,電話5518101轉2846。
十一、其他相關活動說明及注意事項請參閱附件實施計畫。
年至107年),本縣規劃105年度星光快閃活動乙案,請參
閱實施計畫申請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105年度星光快閃活動實施計畫活動辦理。
二、旨揭計畫目的在於鼓勵學生透過創意表演方式,勇敢在眾
人面前展現自我,激發學生自信快樂及多元學習成效。
三、補助對象:新竹縣各公立高級中學、國民中小學共10所。
四、計畫期程:105年3月20日至105年7月31日。
五、活動內容:星光快閃活動以團體的方式進行5至10分鐘,
形式不拘之動態展演活動。
(一)音樂類 : 歌唱(獨唱、重唱、合唱)、樂器演奏(含國樂
、西樂獨奏、重奏、小型樂團等。
(二)表演藝術類 : 戲劇(傳統、現代、偶戲、行動戲)、肢
體表演、舞蹈(街舞、古典、現代)等。
(三)其他類 : 魔術、雜耍、武術、傳統技藝、相聲、RAP等
六、活動地點︰由各校自訂(須為安全活動範圍),以本縣較多
民眾聚集點為佳,如高鐵站、台鐵站、老街、公園等公開
場合表演。
七、活動時間:假日、戶外教學日、暑假……。
八、補助項目:經費支應本活動交通、便當、材料(道具)及
學生平安保險外不重覆項目之保險。
九、補助原則:
(一)學生10人以下補助3,000元。
(二)學生11至20人補助5,000元。
(三)學生21至30人補助6,000元。
(四)學生31人以上補助8,000元。
十、申請及審查作業:
(一)申請期間:105年2月15日起至3月4日前止,額滿截止。
(二)活動期間:105年3月20日起至7月31日止。
(三)請備函並檢附申請計畫及經費概算表(如附件一)乙份報
送至本府。
(四)計畫應載內容:計畫名稱、依據、目的、辦理單位、實
施時間、地點、實施方式及其他注意事項等。
(五)經計畫審查後,公告旨揭計畫參與學校及演出時間。
(六)計畫電子檔請寄hs35383538@gmail.com
(七)本計畫連絡人社教科蔡主任,電話5518101轉2846。
十一、其他相關活動說明及注意事項請參閱附件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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