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竹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105年度「拒毒、反毒」學生書法比賽實施計畫
一、目的:
為推動校園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提倡健康休閒活動,透過學生才藝比賽,建立學生「拒毒、反毒」的正確認知與觀念,擴展「深化推動紫錐花運動」宣導成效,防堵毒品入侵校園,達成「健康校園」之目標。
二、實施對象:本縣高中職校(含完全中學)暨國中、小學。
三、實施時間:請各校於105年4月8日(星期五)前完成,並將作品送交本會(竹東鎮大林路2-1號)評比。
四、實施方式:
(一)比賽組別:
1.初小組:本縣公、私立國小四年級以下學生。
2.高小組:本縣公、私立國小五、六年級學生。
3.國中組:本縣公、私立國中學生。
4.高中職組:本縣公、私立高中職學生。
(二)作品形式:
1.初小及高小組:28格比賽用宣紙。
2.國中及高中職組:50格比賽用宣紙。
3.一律直式書寫,字體不拘,無須落款、鈐印,請於作品背面左下角浮貼報名表(如附件1) ,另請各校依附件2送交參賽名冊。
(三)書寫內容:請書寫與「拒毒、反毒」相關之佳句、格言。
五、獎勵:各組、各項績優作品由本會頒發獎金(或圖書禮券)、獎狀, 並擇期辦理公開表揚。
(一)第一名:一名,獎金叁仟元(或圖書禮券)、個人獎狀乙幀。
(二)第二名:一名,獎金貳仟元(或圖書禮券)、個人獎狀乙幀。
(三)第三名:一名,獎金壹仟貳佰元(或圖書禮券)、個人獎狀乙幀。
(四)佳作:伍名,獎金捌佰元(或圖書禮券)、個人獎狀乙幀。
(五)參賽各組別若有件數過少且作品未達入選標準情形,本會將依各組參賽情況調整獲獎件數。
(六)以上獲獎作品之指導老師各頒發獎狀乙幀。
六、一般規定:
參賽作品無須裱褙,作品概不退件,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
為推動校園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提倡健康休閒活動,透過學生才藝比賽,建立學生「拒毒、反毒」的正確認知與觀念,擴展「深化推動紫錐花運動」宣導成效,防堵毒品入侵校園,達成「健康校園」之目標。
二、實施對象:本縣高中職校(含完全中學)暨國中、小學。
三、實施時間:請各校於105年4月8日(星期五)前完成,並將作品送交本會(竹東鎮大林路2-1號)評比。
四、實施方式:
(一)比賽組別:
1.初小組:本縣公、私立國小四年級以下學生。
2.高小組:本縣公、私立國小五、六年級學生。
3.國中組:本縣公、私立國中學生。
4.高中職組:本縣公、私立高中職學生。
(二)作品形式:
1.初小及高小組:28格比賽用宣紙。
2.國中及高中職組:50格比賽用宣紙。
3.一律直式書寫,字體不拘,無須落款、鈐印,請於作品背面左下角浮貼報名表(如附件1) ,另請各校依附件2送交參賽名冊。
(三)書寫內容:請書寫與「拒毒、反毒」相關之佳句、格言。
五、獎勵:各組、各項績優作品由本會頒發獎金(或圖書禮券)、獎狀, 並擇期辦理公開表揚。
(一)第一名:一名,獎金叁仟元(或圖書禮券)、個人獎狀乙幀。
(二)第二名:一名,獎金貳仟元(或圖書禮券)、個人獎狀乙幀。
(三)第三名:一名,獎金壹仟貳佰元(或圖書禮券)、個人獎狀乙幀。
(四)佳作:伍名,獎金捌佰元(或圖書禮券)、個人獎狀乙幀。
(五)參賽各組別若有件數過少且作品未達入選標準情形,本會將依各組參賽情況調整獲獎件數。
(六)以上獲獎作品之指導老師各頒發獎狀乙幀。
六、一般規定:
參賽作品無須裱褙,作品概不退件,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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