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06年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辦理規定如說明,各項表件請於106年2月24日(週五)前完成審查並,並送(或寄)本府教育處社教科彙辦,逾期不受理(以郵戳為憑),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1月3日臺教師(一)字第1050184687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勵要點,由學校成立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再列冊函報本府教育處彙辦,以利致贈獎勵金,各校於名冊報送後發現有漏報情形,將不受理於當年度申請補辦。
三、106年資深優良教師獎勵年資計算至106年7月31日止。各項表件(附件4、5、6、7紙本正本各一份及附件6光碟一份(每位老師以單一資料夾儲存,每一所學校燒錄成一片光碟繳交)請於106年2月24日前送(或寄)本府教育處彙辦,另附件7以電腦打字mail至hsinchu7968@gmail.com信箱。
四、另服務屆滿40年之資深優良教師請加填具「106年服務屆滿40年資深優良教師名冊」(附件2)、「106年服務屆滿40年資深優良教師簡介」(附件3),正本紙本資料及每一位教師燒錄成一片光碟繳交。
五、服務屆滿40年資深優良教師簡介資料,填報注意事項如下(俾利上傳教育部「良師興國網站」):
(一)提供教師個人照電子檔(JPG格式、800K~4MB、直式1張)。
(二)推薦表各欄位請詳實填寫,勿缺漏,並注意字數規定限制(含空格、標點符號),避免字數太多或不足,無法上傳。
六、檢附「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含釋例彙編)、「106年服務屆滿40年資深優良教師名冊」、「服務屆滿40年資深優良教師簡介」、「106年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人數統計表」等相關資料各乙份,或至本府教育處網站最新公告(編號66628)下載, 電子檔資料請至教育部:良師興國網站/管理系統/資料下載。
二、旨揭獎勵要點,由學校成立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再列冊函報本府教育處彙辦,以利致贈獎勵金,各校於名冊報送後發現有漏報情形,將不受理於當年度申請補辦。
三、106年資深優良教師獎勵年資計算至106年7月31日止。各項表件(附件4、5、6、7紙本正本各一份及附件6光碟一份(每位老師以單一資料夾儲存,每一所學校燒錄成一片光碟繳交)請於106年2月24日前送(或寄)本府教育處彙辦,另附件7以電腦打字mail至hsinchu7968@gmail.com信箱。
四、另服務屆滿40年之資深優良教師請加填具「106年服務屆滿40年資深優良教師名冊」(附件2)、「106年服務屆滿40年資深優良教師簡介」(附件3),正本紙本資料及每一位教師燒錄成一片光碟繳交。
五、服務屆滿40年資深優良教師簡介資料,填報注意事項如下(俾利上傳教育部「良師興國網站」):
(一)提供教師個人照電子檔(JPG格式、800K~4MB、直式1張)。
(二)推薦表各欄位請詳實填寫,勿缺漏,並注意字數規定限制(含空格、標點符號),避免字數太多或不足,無法上傳。
六、檢附「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含釋例彙編)、「106年服務屆滿40年資深優良教師名冊」、「服務屆滿40年資深優良教師簡介」、「106年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人數統計表」等相關資料各乙份,或至本府教育處網站最新公告(編號66628)下載, 電子檔資料請至教育部:良師興國網站/管理系統/資料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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