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11月17日臺教國署秘字第1060129376號函辦理。
二、107年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推薦收件日期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2月28日止(本府收件至107年2月10日止),請依上揭計畫內之推薦資格、方式及程序,踴躍推薦。
三、請各校薦報資料於107年2月10日前將電子檔傳至10012163@hchg.gov.tw信箱,紙本核章後逕送本府教育處督學室呂文惠老師。
四、本活動107年委由國立中興高中承辦,爰有關推薦作業方式等事宜,請逕洽國立中興高級中學學務處劉建成先生,電話:049-2332110轉322。
二、107年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推薦收件日期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2月28日止(本府收件至107年2月10日止),請依上揭計畫內之推薦資格、方式及程序,踴躍推薦。
三、請各校薦報資料於107年2月10日前將電子檔傳至10012163@hchg.gov.tw信箱,紙本核章後逕送本府教育處督學室呂文惠老師。
四、本活動107年委由國立中興高中承辦,爰有關推薦作業方式等事宜,請逕洽國立中興高級中學學務處劉建成先生,電話:049-2332110轉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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