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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本校已退休教職員領取退休所得重新審定文件,請依說明辦理。

一.親自至本校人事室領取,領取時間107.06.11~107.06.20(前來領取時請務必來電確
認,以免公出不在校)。
1. 本人親領 : 請攜帶本人身分證。
2. 委託代領 : 請攜帶委託書及雙方身分證明文件。

二.若無法親領,則於107.06.11以掛號附回執(附送達證書)之方式寄出,請注意收件!!

三.若親領者需收受證明書,請於親領時一併辦理。

若有相關問題,請洽人事室蔡小姐 03-599215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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