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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訂定之「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表」,自一百零七年九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一、依據行政院107年8月30日院授人給字第1070050317號函辦理。
二、檢送「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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