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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縣所屬學校教師擔任本次選務工作人員之補休,公付排代請以半天為單位乙案,請查照。

一、本府107年9月26日府人考字第1070175996號函諒達。
二、為考量學校校務推展、維護學生受教權及兼顧教師權益,同時鼓勵本縣教師踴躍擔任本次選舉及公投之工作人員,爰補充規定此次公付排代補休以半天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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