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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竹苗考區108年國中教育會考簡章

一、附件之簡章可於竹苗區108年國中教育會考試務會網站免費下載,不另行發售紙本。
二、108年國中教育會考試場規則修訂如下,請考生留意:
(1)試場規則第八點修訂:「考生可攜帶三角板、直尺、圓規,但應試數學科不得攜帶量
角器或附量角器功能之文具,經監試委員發現者,記該科違規1 點。」
(2)第九點:所使用規範獨立增列一點。新增第十點:「考生若需使用帽子、口罩、耳塞
等用品,應以不影響辨識面貌為原則,且配合監試委員檢查。」
三、其餘修訂事項,以正式簡章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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