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檢送行政院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第 6 點、第 7 點、第 8 點及第 7 點附表與修正對照表,自 112 年 1 月 1 日生效,請查照。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