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訂定新竹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公立幼兒園教師進修實施要點
節錄進修申請程序:
(三)部分辦公時間進修未經學校或幼兒園核准報考,事後同意者,以事假或休假處理;未經同意,擅自利用辦公時間就讀者,學校或幼兒園應依相關法令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部分辦公時間進修未經學校或幼兒園核准報考,事後同意者,以事假或休假處理;未經同意,擅自利用辦公時間就讀者,學校或幼兒園應依相關法令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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