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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之~檢送「新竹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及幼兒園兼任行政工作獎勵金加發實施計畫」1份。

一、為激勵本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兼任行政工作人員之辛勞,提升行政效能及穩定校務運作,特訂定旨揭實施計畫。

二、旨揭計畫自115年2月1日起實施,由本府教育局核定各校行政人力員額及獎勵金發放數額後,由各校據以辦理發給作業。

三、114學年度第2學期各校所需經費,將於學期末另案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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