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轉知-113年度分組文康申請表(各組請於113年07月31日前辦畢),請同仁組隊辦理。
新竹縣立新湖國民中學113年度員工聯誼文康活動計畫(一)11301
一、依據:
中央各機關學校文康活動實施要點、新竹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文康
活動實施要點及本校年度預算辦理。
二、目的:
為凝聚本校教職員工向心力,紓解平時教學及工作壓力,自行組隊辦理最
適之戶外聯誼休閒活動,達到身心靈平衡。
三、辦理期限:即日起自113年7月31日止。
四、辦理時間及假別:利用休閒及國定例假日為原則,不得影響課務及學生受教權益(休閒意指下班時段或寒暑假期間);或自行事先請假(如休假、補休……)辦理。
五、 活動辦理方式:
(一)自行組隊:本校教職員工自行組隊並推派領隊1 人,負責統籌該隊活動事宜,每隊人數(不含眷屬)須5(含)人以上。
(二)填具申請表:於活動辦理期限內填具申請表,(附件1、2)送交人事室轉陳校長同意後即可。
(三)另各隊辦理活動,得視活動性質為參加人員投保傷害保險;若須租借交通工具時,應簽訂書面契約。
六、參加人員及額度:
(一) 預算編制內公教人員共49人(請假人員與聘期內之代理人員以1人計之)。
(二) 每人文康費用800元(含保險)。
七、經費來源:所需費用計新台幣39,200元,經費來源由本校113年度預算531 國民中學教育計畫 2 服務費用27F體育活動費項下支應。
八、經費核銷方式:請各領隊於活動結束後7日內辦理核銷事宜,檢附活動簽核之申請表、收據、簽到單、相片及黏貼憑證經費請示單等資料。
九、本計畫奉核後,公告校網周知實施。
一、依據:
中央各機關學校文康活動實施要點、新竹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文康
活動實施要點及本校年度預算辦理。
二、目的:
為凝聚本校教職員工向心力,紓解平時教學及工作壓力,自行組隊辦理最
適之戶外聯誼休閒活動,達到身心靈平衡。
三、辦理期限:即日起自113年7月31日止。
四、辦理時間及假別:利用休閒及國定例假日為原則,不得影響課務及學生受教權益(休閒意指下班時段或寒暑假期間);或自行事先請假(如休假、補休……)辦理。
五、 活動辦理方式:
(一)自行組隊:本校教職員工自行組隊並推派領隊1 人,負責統籌該隊活動事宜,每隊人數(不含眷屬)須5(含)人以上。
(二)填具申請表:於活動辦理期限內填具申請表,(附件1、2)送交人事室轉陳校長同意後即可。
(三)另各隊辦理活動,得視活動性質為參加人員投保傷害保險;若須租借交通工具時,應簽訂書面契約。
六、參加人員及額度:
(一) 預算編制內公教人員共49人(請假人員與聘期內之代理人員以1人計之)。
(二) 每人文康費用800元(含保險)。
七、經費來源:所需費用計新台幣39,200元,經費來源由本校113年度預算531 國民中學教育計畫 2 服務費用27F體育活動費項下支應。
八、經費核銷方式:請各領隊於活動結束後7日內辦理核銷事宜,檢附活動簽核之申請表、收據、簽到單、相片及黏貼憑證經費請示單等資料。
九、本計畫奉核後,公告校網周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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