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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國民中學未具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北區增能工作坊」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9月2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4557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國民中學未具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之教學能力,增進教師教學自信,以深化藝術領域課程之教學品質,爰辦理旨揭工作坊,其資訊摘述如下(如附件):

(一)研習日期:113年9月28日(星期六)、113年10月12日(星期六)、113年10月13日(星期日),共計3日。

(二)研習地點: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國際會議廳-教學研究大樓10樓(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三)報名資格及錄取方式:

1、對象:113學年度教授國民中學藝術領域課程,未具專長之現職教師,或對藝術領域課程教學有興趣,未具藝術領域專長之教師。

2、依下列順序錄取:

(1)未具備任一類藝術專長(視覺藝術、音樂或表演藝術)之教師,且於113學年度教授國民中學藝術領域課程。

(2)僅具有單一類藝術專長(視覺藝術、音樂或表演藝術)之教師,且於113學年度教授國民中學藝術領域課程。

(3)對藝術領域課程教學有興趣之教師。

(四)報名方式: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3年9月27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研習,研習代碼:4579282,依序錄取額滿為止(本案業由中央輔導團藝術領域分團轉知各地方輔導團);倘有餘額,將再開放北區或其他縣(市)教師參與。

三、本局同意核予參與教師公(差)假登記。

四、其餘未盡事宜,請逕洽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藝術與人文教學研究所王先生02-8275-1414#282。


說明:教育局准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請同仁報名之前先完成簽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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