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愛自己從心出發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衛生局114年4月8日新縣衛毒防字第1143500538號函辦理。
二、依據自殺防治法第6條「各機關、學校、法人、機構及團體,應配合中央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推行自殺防治工作。次依行政院113年10月22日臺衛字第1131025664號函核定之「自殺防治綱領」暨新竹縣114年度整合型心理健康工作計畫辦理。
三、自殺防治工作需要各網絡共同推動,本府製作「關愛自己從心出發」宣導單張(如附件)提供各單位同仁參考。旨揭宣導單張置放於心理衛生中心專區網站(路徑:新竹縣政府衛生局首頁/業務專區/心理衛生業務/心理衛生及自殺防治區/https://www.hcshb.gov.tw/News.aspx?n=522&sms=9447),供各界下載參考運用。
四、另,本縣衛生局提供之宣導單張已置於貴校交換櫃,請妥為善加利用,並請業務承辦人張貼於明顯處宣導周知。
二、依據自殺防治法第6條「各機關、學校、法人、機構及團體,應配合中央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推行自殺防治工作。次依行政院113年10月22日臺衛字第1131025664號函核定之「自殺防治綱領」暨新竹縣114年度整合型心理健康工作計畫辦理。
三、自殺防治工作需要各網絡共同推動,本府製作「關愛自己從心出發」宣導單張(如附件)提供各單位同仁參考。旨揭宣導單張置放於心理衛生中心專區網站(路徑:新竹縣政府衛生局首頁/業務專區/心理衛生業務/心理衛生及自殺防治區/https://www.hcshb.gov.tw/News.aspx?n=522&sms=9447),供各界下載參考運用。
四、另,本縣衛生局提供之宣導單張已置於貴校交換櫃,請妥為善加利用,並請業務承辦人張貼於明顯處宣導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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