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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輔導員遴選簡章

主旨:檢送本縣114學年度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輔導員遴選簡章,請轉知所屬教師踴躍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及本縣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地方輔導團設置運作要點辦理。

二、遴選類別如下,擇優錄取:

(一)國中階段:本土語文(閩語)領域、社會領域、自然科學領域、數學領域。

(二)國小階段:國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語)領域、生命暨品德教育議題。

三、報名資格:

(一)基本資格:

1、本縣公立國民中小學合格教師。

2、未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及教師法第14條之各款情事者, 且最近3年內考績未考列四條三款以下者。

(二)專業資格:

1、具備三年以上實際教學經驗且任教該領域相關科目一年以上者。

2、具教學專業知能及工作熱忱者。

3、對課程發展與教學研究有興趣者。

四、遴選程序:

(一)初試:資料審查。

(二)複試:口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報名方式及時間:請將報名表(如附件)及相關佐證資料彙整成冊,於民國114年 5月12日 (週一) 前,送至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教學輔導組收(新竹縣竹東鎮中山路68號)。

六、欲報考「生命暨品德教育議題分團」者,另有專章規定, 請務必詳見遴選簡章附件一及附件二,並依循其報名方式

七、檢附遴選簡章及報名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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